☆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服务热线:0372-5957388
行业资讯
您当前位置:首页 > 活动资讯 > 行业资讯

商标转让服务是要注意的事项

发布时间:2018-09-11

商标转让服务是要注意的事项

商标转让

  商标转让是指商标注册人将其注册商标授予、销售或者转让给他人供其拥有或者专用的行为。转让注册商标的,转让人与受让人应当在转让后六个月内,共同向商标主管部门申请转让登记或者价格评估。一些国家规定商标转让应与企业共同转让。我国没有与企业一起转让商标的规定,但规定受让人应当使用转让的商标来保证商品的质量。商标也可以作为股票的投资资产。商标转让时候要注意些什么呢?


  1、转让申请提交一个月后,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,以邮寄方式发给受让人《受理通知书》,同时按照转让商标在商标局记录的注册人地址给注册人抄送一份《受理通知书》。


  2、如果转让申请有不符合法律规定或不能核准的,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,以邮寄方式书面通知申请人限期补正。


  3、转让申请核准后,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,以邮寄方式发给受让人转让证明,并将该商标的转让事宜刊登公告。证明上的落款日期为公告之日,受让人自该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。


  4、转让申请书中的受让人为多个人共有的,商标局的有关通知或证明仅发给代表人。其他共有人需要证明的,应申请补发。


  5、如果是申请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转让申请的,商标局不会直接与申请人发生任何书件往来,所有书件都寄发给该商标代理机构。


联系我们
  • 天宁商标
  • 联系人:寇经理
  • 手机:13837221113
  • 电话:0372-5957388
  • 邮箱:aykhm@126.com
  • 地址:河南省安阳市文峰区中华路碧桂园天汇10号写字楼2楼206室
咨询热线
微信联系
关注公众号
回到顶部